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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推进我市农村人口计生工作

  • 2008-02-27   柳州市政协文教卫体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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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摘要]  人口计生工作,是“天下第一要事”,也是“天下第一难事”,其重点和难点在农村。目前,我市农村人口和计生工作中,还存在着群众的生育意愿尚未根本改变、社会抚养费征收难度较大、技术力量薄弱、经费投入不足等问题。本文就以上问题,提出了统筹社会综合改革,做到政策兼容、规范日常管理、提高人口和计生工作人员的水平和待遇、保障财政投入等建议。

    2007年9月20日至9月22日,市政协文教卫体委部分委员,对我市三江县人口计生工作开展了调研。从调研的情况看,我市农村人口计生工作特别是少数民族、国家级贫困县仍面临重重困难,要想取得新突破,还需多方努力。

    人口计生工作,是“天下第一要事”,也是“天下第一难事”,其重点和难点在农村。就我市而言,全市农业人口达到235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66%。因此,做好我市农村人口计生工作仍是重中之重。2006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提出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新要求。

    一、存在的问题

(一)群众的生育意愿尚未根本改变。由于农村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加之社会保障机制不够健全,在农村重男轻女、不生儿子不罢休等传统生育观念仍然存在,“多子多福”、“ 男孩才是根”、“传宗接代”、“养儿防老”等旧思想仍然盛行,群众的生育意愿与现行的生育政策仍存在差距。三江、融水这两个少数民族自治县都已经执行了自治区二孩政策,但两县的违法生育现象仍然严重,2007年三江县政策外多孩率高达8.09%。

(二)基层组织在人口和计生工作中,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一是由于存在怕得罪人等思想,村“两委”干部、计生专干不敢理直气壮地抓计生工作,只是被动式、应付式地开展工作。二是部分村屯计生专干和育龄妇女小组长因外出打工调整频繁,计生管理队伍不稳定,有的小组长业务能力相对较低。三是一些乡镇、村屯干部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式相对落后,还不能适应当前人口计生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转变的要求。四是由于山区群众居住分散,村屯之间联系管理也较困难。

(三)社会抚养费征收难度较大。越穷越生越生越穷的现象较多。由于当事人家庭经济基础较差,加上法律意识淡薄,造成社会抚养费征缴困难。如在三江县,绝大多数超生群众,连基本的生活都难以维持,根本无法缴纳社会抚养费,法院依法强制执行也不能完全征收到位。

(四)计生经费投入不足。计划生育进入统筹解决人口问题阶段,要实践以人为本、落实利益导向。如奖励扶助、优质服务、流动人口管理等,都需要财政经费作保证。但三江县,2007年仅四种手术费,便缺口15万元。计生经费投入不足,造成以下几方面的困难。

一是利益导向机制未得到落实。奖扶资金缺口大,一些奖励优惠措施不能落实到位,奖励政策不能充分发挥作用。如三江县的独生子女保健费长期无法落实。

二是基层计生技术服务能力弱在三江县,15个乡镇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中,仅有2个乡镇配有医务人员,其余没有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连康检、孕检、放环等简单的技术水平都无法完成,只能集中群众到县城或委托乡镇卫生院不定期完成,不仅不方便群众,还增加了财政支出。

(五)一些改革的普惠政策没有突出计划生育政策的重要性。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但“十五”以来,国家制定实施的一些普惠政策,并未体现出给实行计划生育家庭在“政治上有地位,经济上得实惠”的原则。

1.在教育方面,农村已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降低了农村群众抚育子女的成本。由于享受“两免一补”政策人群的划分标准是“家庭经济困难”,部分因违反生育政策造成家庭困难的,同样也享受政策。

2.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政策,是以农村人口为基数来计算补偿金额,也就是说,人口多,补偿金额多,孩子生得多的家庭享受的社会福利也越多。这容易使群众产生“多子多补”的心理。

此外,农村合作医疗政策明确排除了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对象,其治疗费用不纳入报销范围。这必然不利于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

3.社会管理便民措施的出台,是以人为本理念的重要体现。然而,目前许多涉及民生的重要改革措施,没有把计划生育政策统筹考虑进去。如婚姻登记改革、放宽户口入户审核等。现在的婚姻登记集中到县城办理,男女双方持有效身份证及户口簿就可以办理结婚证书。由于没有经乡、村两级把关,以致对新婚夫妇管理难以到位。

二、对策与建议

针对我市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存在的诸多困难和问题,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群众法制观念。人口计生工作进入稳定低生育水平时期。计划生育宣传教育要不断改革创新,在内容上,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生殖健康科普知识为主;形式上要突出多样式和灵活性;效果方面,要转变人们的婚育观念,倡导婚育新风。

(二)统筹社会综合改革,做到政策兼容。政府在出台相关政策时,应优先把计生政策统筹考虑进去,将实行计划生育作为享受各项惠农政策的前提性条件,从而形成一个有利于计划生育工作的利益导向,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

(三)加强人口计生工作信息化建设,规范日常管理。要高度重视系统信息建设,要配强计生信息队伍,对从事计生信息工作人员经常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要加大信息化设施投入,及时更新微机,业务多的乡镇要配备2台微机,并确保网络通畅。

(四)强化队伍建设,提升服务水平。要加强行政队伍、技术服务、群众工作三支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可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形式,把技术服务水平较高的技术人员充实到乡镇计生服务所。对于财政困难的贫困县,要整合卫生、计生技术资源;对缺乏技术和设施的乡镇计生服务所,可以考虑与卫生院合并,从而解决当地群众计生服务难的问题。建立市、县医院对口支持、帮扶乡村卫生院、计生服务站制度。

(五)理顺管理体制,提高人口计生工作人员的待遇。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将乡镇计生站的人、财、物、事由乡镇统一管理,县人口计生局负责业务指导。要加大计生优秀人才的选拔力度。在招考公务员时,要充分考虑计生人员,把计生工作人员列入国家公务员管理;落实基层工作人员的报酬,村计生专干要享受村(居)委会副主任待遇,工资报酬纳入当地财政预算。

(六)保障财政投入,增强工作后劲。我国自2006年取消农业税后,以农业为主的县、乡财政收入大大减少,财政支出捉襟见肘。建议市级财政加大对县、乡计生转移支付力度,确保县、乡有足够的财力,保障计生工作正常需要。同时,落实社会扶养费“乡收县管乡用”的规定,乡镇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上缴县财政后,县财政根据实际统一调剂下拨乡镇,并加大社会抚养费专款的监管力度,确保社会抚养费全额用于计划生育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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