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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深入推进“僵尸企业”处置取得较好成效

淘汰救治 分类施策 因企制宜

  • 2019-08-12   《柳州日报》   记者 罗秋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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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企业,就要讲效益。但有的企业长期亏损或资不抵债,依赖非市场因素才得以勉强生存,对于这样的“僵尸企业”怎么办?我市的经验是按照分类施策、因企制宜、精准处置的原则,对救治无望者予以淘汰,对仍有发展前景者进行重组,促进“僵尸企业”回血还魂脱困,取得较好成效。

据了解,从2017年起,我市把深入推进“僵尸企业”处置工作,作为转方式、调结构、化解过剩产能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重大举措,启动了市本级国有“僵尸企业”处置工作。

我市有各种类型的“僵尸企业”约100家,涉及的行业大部分是商业类企业,其他涉及汽车制造、机械制造、纺织、畜牧水产、食品加工、仓储业、饲料加工、电子、运输业、建筑行业等。这些“僵尸企业”每家情况各异、历史复杂、遗留问题多,多数工商登记状况处于吊销状态,属于无人员、无资产、无场地的“三无企业”。

从市国资委2018年列入柳州市国有“僵尸企业”处置计划的59家企业看,涉及资产总额23092万元,负债34364万元,净资产-11576万元,欠税438万元,在册职工人数23人,欠缴各项社保费用46万元。

为此,市国资委经报市政府同意,出台了《柳州市本级国有“僵尸企业”处置方案》,并建立了由市国资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税务局及市中级人民法院等成员单位组织的联席工作会议制度,具体指导和推动“僵尸企业”处置工作。

两年以来,我市根据不同企业情况,采取兼并重组盘活一批、资本运营做实一批、创新发展提升一批、解散破产退出一批的办法加以区别处置。

对已完全处于关闭或停业状态、职工已安置或仍有部分留守人员、营业执照被吊销的企业,以及“三无”企业,通过解散、破产的办法加快出清。对仍存在价值资产的关停企业,实施兼并重组,以移交国资监管部门管理、产权转让、资产置换、无偿划转、市场化债转股等多种方式盘活有效资产。

目前,第一批处置的34家国有“僵尸企业”已经完成,其中,28家强制清算,2家破产,4家自行注销。第二批20家“僵尸企业”正在向法院申报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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