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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清产核资数据汇报年内完成

  • 2018-11-09   记者 阎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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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委、市政府印发《柳州市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在202012月底之前,全市将推进以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为主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其中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性工作——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数据汇报要于2018年完成。

据了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关乎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方案》强调,改革必须坚定农民集体所有不动摇,不能把农村集体经济改弱了、改小了、改垮了,防止集体经济流失;坚持农民权利不受损,不能把农民的财产权利改虚了、改少了、改没了,防止内部少数人控制和外部资本侵占。同时要尊重农民群众意愿,把选择权交给农民,保障农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并坚持先行试点、先易后难,不搞齐步走、不搞一刀切,真正让农民成为改革的参与者和受益者。

记者从市农业部门了解到,我市将围绕全面开展资产清产核资、明确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探索股权设置方式和运行机制、科学确认成员身份、保障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权利、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多种形式发展集体经济、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9大重点,不断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根据《方案》要求,我市已成立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市级督促指导、县级为责任主体组织实施、县乡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目前,鹿寨县作为自治区级试点、柳东新区洛埠镇作为市级试点、其他县区各确定一个村作为县级试点,正积极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为全市整县、整镇、整村开展改革试点探索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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