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矿产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的矛盾越来越凸显。柳州坚持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和谐共进,为彻底解决矿产资源勘查开采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问题,市县联动对北部三县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情况进行核查清理。今年起,我市生态保护区域全面退出矿产资源勘查开采。
生态保护区内的探矿、采矿权有着时代背景,全面退出也是历史必然。那么我市现有的合法矿业权如何退出,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如何保障呢?
生态优先,弥补历史欠账
当前,中央对生态环境问题问责范围广、力度大。国土资源部下发的《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清理工作方案》中,要求对国家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进行核查清理的同时,严禁新矿业权进入自然保护区。我市主动提高站位,坚持生态优先,作出生态保护区域全面退出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决定。
记者从市国土资源局了解到,该项矿业权核查清理以及全面退出的相关工作,从2017年就已经着手开展了。此前,自治区发改委印发的《广西16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中,把我市三江侗族自治县、融水苗族自治县列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县,并把部分矿产资源采选业列入限制或禁止类产业,三江县禁止发展有色金属矿采选业,要求禁止新建常用有色金属矿采选项目,融水县把非金属矿采选业列为限制类产业,要求禁止在环境敏感区、水土流失防治重点防控区域开采黏土及其他砂石;把煤炭、黑色金属、有色金属、非金属矿采列为禁止类产业,要求禁止新建,原有产业按核准资源储量及范围坐标或中心坐标范围内采选后退出。
市政府根据生态功能区划要求,结合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作出了在我市北部也是柳江上游区域的三江、融水、融安县,禁止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决定。日前,《柳州市生态保护区域全面退出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工作实施方案》已由市政府下发实施。为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我市成立了北部三县生态保护区域全面退出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工作领导小组。
全面退出,坚持三大原则
北部三县是柳州的生态保护屏障,按要求,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全面退出,但这并不意味着搞“一刀切”。我市对于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有保障机制,全面退出也有详细的工作原则。
根据《方案》,我市生态保护区域特指柳州市辖区范围内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森林公园、沿江沿河、重要旅游线路、A级景区、星级乡村旅游区、县级以上旅发部门划定的旅游风景区以及市县政府在市县空间规划中划定的生态红线区和生态保护空间区域。
在生态保护区范围内的矿业权必须退出,我市制定了三项原则:全面禁止新立矿业权原则;现有矿业权分类处置,有序退出原则;退出补偿原则。
根据上述原则,北部三县范围内除为旅游产业配套的地热、矿泉水和国家战略性矿产资源外,严禁新立其他探矿权、采矿权,保留的石料矿山和砖用页岩矿石在满足矿山控制数的前提下,可新设采矿权。
矿业权退出要坚持环境损害影响最小、社会矛盾最小及行政赔偿最小化原则,促进退出工作平稳推进。按照“一矿一议”综合论证后,进行分类处置。例如,位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矿业权,立即停产停业;限期退出类,2020年底全面退出。
在补偿方面,也因矿而异。例如,凡属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地保护区内的矿业权,到期后的处置或赔偿方案,执行国家或自治区的政策。位于三江侗族自治县、融水苗族自治县生态功能区范围内的负面清单中矿业权退出的处置或补偿方案,支持自治区相关政策。同时由原发证机关负责退还剩余可采出资源储量的采矿权价款或出让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