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大调研组肯定我市“一法一条例”贯彻执行工作
打造精品特色旅游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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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日至7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自治区人大外事华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卢保江率调研组一行来我市调研《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并召开座谈会。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努力将旅游产业培育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我市“经济升级、城市转型”新跨越,不断完善旅游设施建设,严格实施旅游业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开展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创建,推行“旅游+”模式,加快产业融合,旅游市场规范有序,无重大旅游投诉和安全责任事故,2015年至2017年9月,我市游客满意度连续排全区第一。
调研组对我市贯彻执行“一法一条例”工作提出表扬,同时强调我市要充分发挥地理位置重要、旅游资源丰富、历史文化深厚、产业结构多元等优势,建立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规范管理的运行机制,以区域联动、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共同发展为宗旨,将我市旅游资源与周边省市串联,形成精品特色旅游路线。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芳参加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