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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跻身“全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

  • 2010-08-11   柳州日报   见习记者 段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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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柳州再添一块“金匾”

   200多个城市申报,71个城市激烈角逐,最终柳州脱颖而出,与其他17个地级以上城市共同被授予“全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称号。这不仅是对我市近年来可再生能源建筑业绩的充分肯定,也意味着我市将获得中央财政的补助。相信不久的将来,龙城会有更多的“低碳建筑”亮相。

   记者从市住建委了解到,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是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财政部为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战略部署,加快发展新能源与节能环保新兴产业,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城市建筑领域大规模应用,而在全国范围内组织推广的城市示范工程。柳州是城市示范实施以来的第二批入选城市。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是指利用太阳能、浅层地能等非化石能源,对建筑物进行供热或制冷。按照国家规定,对纳入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示范城市,中央财政将予以5000万至8000万元的专项补贴;纳入农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的县,将获总额不超过1800万元的补助资金。

   据了解,我市建筑节能工作主要包括新建建筑节能、可再生能源应用、大型公共建筑和办公楼节能三大块。自2005年开始推广以来,可再生能源已在部分开发项目中得到应用。如广西工学院鹿山学院浅层地能利用项目、文昌综合楼地表水源热泵系统、市委党校迁建工程太阳能和建筑一体化技术应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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