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人:叶文明(经济一组)
案 题:关于鼓励和支持建造商会大厦,促进柳南区总部经济,商会经济发展的建议
内 容:
总部经济是一种基于商家注册地归属某一区域,从而根据现行税收管辖原则,其企业经营交易和管理所产生的税收归属于注册地税务部门管理的一种经济发展模式。
发展总部经济,对于繁荣我区经济,扩大就业,增加税收,起着巨大的促进作用。而各级工商联(又称商会)作为广大非公经济的“娘家”,则在联络广大中小企业,服务和促进非公企业发展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一个商会或者行业协会往往连接着几十家、上百家、甚至上千家企业会员,其办公场所或者会所坐落于某一区域,能有效地吸引更多商家,利于促进当地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税收的产生。
近年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进行和我市的经济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行业商会(协会)、市场商会和异地商会正如雨后春笋般诞生出来,然而由于缺乏办公经营场地和固定会所等原因,这些商会、协会和商家常常被迫到处迁移,或租用一些很简易的地方作为办公经营场所,会员交流和开展业务极为不便,广大商会、协会和会员企业迫切希望能拥有自己独立的会所和固定的办公经营场所。而且,许多会员由于业务的不断扩张和企业的发展壮大,也迫切需要解决一个固定的办公经营场所,以解决原租借办公经营用地,使企业发展受限乃至无法注册及年审的问题。解决一个独立的、固定的办公和经营场所,成为了越来越多商会、协会和会员企业共同的心声。
没有固定的办公经营场所,就留不住商家企业。因为办公经营场所的困扰,柳南区目前已流失了许多商家企业和税收。有鉴于此,我们强烈希望区委、区政府能重视这一状况,支持和鼓励商会(协会)或会员企业通过各种形式,建造、购买固定的办公经营场所,鼓励、支持和引导企业多建造一些高端写字楼、商务办公大楼或者商会大厦,以满足商家企业的进驻需求。
建 议:
1、区委、政府帮助协调一些地块,帮助申请立项,由商会、协会根据有关程序通过招拍挂后建设;
2、帮助协调、支持和引导现有企业商家利用一些待建土地(如新柳邕农贸市场、城站路新风市场土地等),与商会、协会合作建造高端写字楼;
3、鼓励、引导文笔、山头、新云村等,拿出现有三产用地与商会、协会、商家洽谈合作建造高端商务大厦或者商会大厦,以便解决农民自建及零星建造、开发,造成档次不高、影响城市形象从而导致土地浪费的问题;
4、结合铁路地区旧城改造,帮助商会、协会协调利用铁路地区闲置土地进行合作开发,建设商务大楼或商会大厦,等等。如此,则既可解决众多商家及商会、协会对办公、经营场所的急迫需求,又可体现区委、区政府对我区非公经济、商会经济发展的重视和关怀,以吸引更多的商会、协会及商家到柳南区落户,从而促进我区总部经济、商会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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