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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改税”使县乡公路养护资金短缺

  • 2009-10-29   王凯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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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费改税”使县乡公路养护资金短缺的问题:柳州市交通局作出如下答复:

委员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

今年初实行费改税后,公路养护资金列入燃油税转移支付范畴,由市财政直接下拨至各县财政,再转拨县交通局开展养护工作。因下拨渠道未理顺,出现养护和水毁抢修资金下拨慢的问题。我局已经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商,7月份市财政已将上半年应拨经费下拨给各县。

今年我市农村公路遭严重水毁,自治区和市财政均对我市水毁公路给予补助。自治区下达补助的水毁修复计划,资金已于近期下拨给各县交通局。市财政补助的水毁抢修计划也已下达,正在办理资金下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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