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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有望立法保护历史风貌建筑

调研起草阶段成果将于9月底提交

  • 2019-07-02   作者 | 刘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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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有望获得立法保护。从628召开的柳州市政协重点提案面对面答复座谈会上获悉,《柳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有望出台,调研和起草等前期筹备工作正在开展。

 

今年柳州两会,柳州市政协学习文史资料委员会提交了《关于保护利用柳州历史风貌建筑的建议》提案。该提案列入2019年柳州市政协重点提案,由柳州市政协副主席温其辉督办。提案建言,制定出台柳州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地方性法规,对于上位法尚未细化、规范的地方予以明确,包括明确历史风貌建筑保护的属地责任主体,有关行政部门的保护管理职责、评审、认定、公布的程序和要求,保护和修缮的措施、合理利用的方法,损坏或擅自拆除、迁移等违法行为的处罚等。

提案还建言,全面启动历史风貌建筑普查、认定、挂牌和建档工作,摸清柳州历史建筑家底,分类保护;改进历史风貌建筑审批工作,简化审批程序,多保留不同时期和不同类型的历史风貌建筑;建立保护清单和信息档案库等,扎实开展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基础性工作。

 

628召开的提案答复面对面座谈会上,柳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条例草案的调研、起草工作已列入柳州市政府2019年立法计划,由该局会同柳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相关调研和起草工作。该负责人介绍,条例草案计划于今年930日前,向柳州市司法局提交立法草案调研、起草阶段相应成果。

据介绍,柳州市于2013年启动历史建筑普查和认定工作,尽管相关部门结合柳州市自身实际情况梳理了相应的调查、评审、认定、公布的相应程序,但尚未纳入正式的地方法规。自2013年以来,柳州市已公布了5批次共64处历史建筑,相关公布确认工作走在自治区前列。

柳州市现阶段的历史建筑修缮工作,面临着技术规范、质量标准等未得到统一明确、专业施工队伍培养困难的局限性。且由于资金和技术力量有限,尚未针对历史建筑专项数据搭建信息平台。近期,自治区住房建设厅正在针对上述内容选择试点城市,柳州市正积极根据有关要求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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