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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提案督办系列之十二

  • 2014-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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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我市推行强制安装天然气泄露报警器的建议

(第240号提案)

领衔督办领导:孙黎明

牵头部门:文史委

    天然气是高危险性的气体,易燃、易爆、易中毒。目前,我市城区居民居住集中,使用天然气已经是居民的必须生活品,居民区安全隐患也日益突出。唐劲松委员在市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燃气泄漏报警器是提高燃气安全物防标准的主要措施,在发生天然气泄露后即报警并自动切断气源,减少事故发生。

    议:尽快出台我市关于强制安装天然气泄漏报警装置的地方规定,确保居民安全。各公共燃气用户,特别是宾馆、饭店、食堂等各燃气经营场所,必须按规定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及其它安全消防设施。

    市住建委回复:根据《城镇燃气设计规范》要求,目前我市商业用气及各燃气经营网点均已强制要求安装天然气泄露报警器。对于居民用户强制安装报警器,目前暂无上位法支持。市住建委表示:下阶段加大安全宣传力度,提高居民防患意识;积极开展调研,学习外地经验,广泛听取各行业各阶层意见,适时制定相关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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