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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办理追踪报道系列之十七;
尽快完善我市小市场的设立和管理
市政协第十一届四次会议上,黄钢、谢静等委员提出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小市场设立和管理的建议》提案。
市容市貌五项整治办收悉后,高度重视,就此提案多次与协办单位城管执法局和工商局交流意见,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我市于2007年制定了《柳州市城市道路公共场所管理区域划分及容貌管理标准》,将我市道路划分为A、B、C、D四级,A、B级道路禁止设置任何临时市场,在不影响交通和市容的前提下,经城区政府批准可以在C、D级道路上设置规范统一的临时市场。
从城市管理的全局考虑,以城乡清洁工程、建设“五美五好”柳州、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的大局为重,我们提出了以堵疏结合方式解决无序马路市场遍地开花并已严重扰民并影响市容市貌的报告,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有关工作部署正在进行;因此,利用城市道路开办临时小市场或夜市,只是权宜之计,此类市场假冒伪劣产品极易泛滥,食品安全隐患较大,也会增加城市管理的难度。
为进一步繁荣市场,为社会弱势群体带来生计,为下岗人员增加就业机会,同时有效抑制零摊小贩的违章占道随意摆卖行为和无序自发形成新的马路市场的可能性,以缓解城市管理工作的巨大压力,已将委员们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商务、规划等部门,通过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深入调研、论证后,尽快制定商业市场定点规划,进一步完善我市小市场的设立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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