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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办理追踪报道系列之十五

  • 2013-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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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办理追踪报道系列之十五;

 

加强对过期药品进行管理

 

目前我国的药品回收机制不健全,现行的《药品管理法》只赋予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药品研发、生产、销售和医疗使用单位的监督管理权限,没有对家庭剩余过期药品的回收做出明确的规定。相关的处理基本上是药品监管部门、药品生产企业和零售药店等的自发行为。为此,农工党柳州市委员会在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建立过期药品管理机制的建议》(第144号)。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悉。答复如下:20134我局已在食品药品安全示范点柳江县开展了家庭过期药品回收试点工作,制定了《柳江县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工作实施方案》及《柳江县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管理制度》,作为全市对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工作的试点。

工作原则是坚持以监管部门为主导,鼓励社会参与,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服务工作;坚持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服务的公益性,完善过期药品回收服务功能,提高过期药品回收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制定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服务工作规划和目标,有计划地建立过期药品回收服务点。

主要做法是在全县城区及各乡镇人口密集区域选定1个药品零售药店设立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点,鼓励老百姓积极参与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工作,允许定点单位采用赠送小礼品(不含药品)或者购药时给予适当的优惠等方式,对送交家庭过期药品的市民给予适当的鼓励。逐步建立起设置合理、方便快捷、运行有效、管理规范的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服务网络。各部门严格执行《过期药品回收管理制度》,采取定点登记、集中存放、定期移交、统一销毁的方式进行回收,保证回收药品安全保管,杜绝回收的过期药品重新流入社会。同时加强对各回收服务点人员的培训,增强其社会责任感和服务的主动性,并加强各服务点的动态管理,定期检查,定期考核,建立激励制度,对工作规范的予以表彰,对管理不善的及时予以撤销。2013630日前,柳江县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统一发放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箱回收过期药品定点单位牌匾。

同时,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逐步增强公众参与回收家庭过期药品的意识。利用电视、报纸等大众媒体开展宣传,利用药品零售企业药师咨询台开展药学服务工作,积极开展宣传活动,普及医药知识,让群众充分了解过期药品的毒副作用和随意丢弃过期药品的危害性,了解正确使用和合理储存药品的方法,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工作。

通过在柳江县的试点,总结试点工作实施过程中的成功经验和不足之处,为今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工作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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