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建设上台阶,基层社会更和谐
——市司法局、融安县喜获“全国司法所建设先进单位”
日前,国家司法部下发《关于表彰全国模范司法所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我市司法局和融安县司法局被表彰为“全国司法所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我市共有115个基层司法所,全部扎根于各乡镇街道,直接面对基层群众,处理大量矛盾纠纷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疑难问题。今年上半年,在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增长的不利情况下,我市各级司法行政部门、人民调解员排查矛盾纠纷10700多件,调处率为100%,成功率97%,调处成功率比去年增长近2个百分点,化解了大量极易引发社会治安案件的矛盾纠纷,为我市社会和谐作出了重大贡献。调解案件的增多和调处成功率的提高,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近年来我市司法所建设取得的成效。
社会法制委了解到:近年来,市司法局以“严谨,求实,创新,高效”的柳州司法行政精神为动力,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把基层司法所建设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坚持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坚持建设、管理、工作与服务并重,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创建平安柳州;夯实基层基础,活跃基层司法行政;创新法制宣传,推进全市法治建设;法律服务步入良性轨道;队伍素质及整体形象不断提高。在大力推进司法行政基层建设方面,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取得成效。在硬件方面,我市司法行政部门把司法所国债项目建设做到了思想、组织、经费、措施、责任“五个落实”,市财政配套司法所建设资金810.96万元,各县区落实配套资金905.16万元;新建乡镇司法所占地面积都在100平方米以上,二层砖混结构,平均建筑面积达248平方米,最大的达到500多平方米,做到了外观样式、颜色、标识“三统一”;在软件方面,在全市司法所开展争创“十佳”活动和等级司法所创建活动,司法所队伍形象进一步提高,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强化;抓好“结对子”活动,全市有四个县司法局分别与四个监所结成对子,使司法所队伍建设得到加强。
融安县司法局把基层司法所建设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从组织、业务、队伍和基础设施等方面入手,大力推进司法所全面发展。全县12个乡镇司法所硬件建设和业务建设得到全面加强,司法所干警队伍综合素质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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