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发布《柳州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在空气质量方面,2024年,全市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不低于93.4%,PM2.5浓度不高于30.2微克/立方米。到2025年,全市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不低于93.5%,PM2.5浓度不高于29.5微克/立方米。
《方案》从深入推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大力推进能源结构优化调整、持续推进交通结构优化调整、全面强化面源污染治理、强化多污染物协同减排、完善大气环境管理体系、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完善支持政策等方面,提出27项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具体措施,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以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在深入推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方面,我市要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加快淘汰重点行业落后工艺和装备,推进传统产业集群规范发展,优化含VOCs原辅材料和产品结构,推动绿色环保产业健康发展。
在大力推进能源结构优化调整上,《方案》提出,要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有效增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积极开展燃煤锅炉关停整合,实施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我市要积极开展散煤综合治理和燃煤小锅炉整治,加快淘汰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推广热电联产改造和工业余热余压综合利用。
在持续推进交通结构优化调整方面,我市要持续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到2025年,全市铁路、水路货运量比2020年分别增长18%和30%左右。加快提升机动车清洁化水平,力争到2025年,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新增及更新公交车、3吨以下叉车使用新能源汽车比例达到90%以上,出租、城市物流配送、轻型环卫等车辆中使用新能源汽车比例持续提高,配合完成全区高速公路服务区快充站覆盖率不低于60%的目标。强化非道路移动源综合治理,到2025年,基本消除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冒黑烟”现象,基本淘汰第一阶段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加强超过15年使用年限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及时淘汰不达标排放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年旅客吞吐量500万人次以上的机场,桥电使用率达到95%以上。全面加强成品油质量监管,全面清理整顿自建油罐、流动加油车(船)和黑加油站点,以物流基地、货运车辆停车场、施工工地等区域为重点,坚决打击将非标油品作为发动机燃料销售等行为。
此外,我市还将全面强化面源污染治理。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0%,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0%左右、县城达到70%左右,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维持在86%以上,实现视频监控火点处理率不低于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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