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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6日,记者从市科技局获悉,近日市科技局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柳州市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试点方案》通过科技成果赋权与资产单列管理、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制度、科技成果协议定价交易等7项改革任务,破除制约科技成果转化的障碍和藩篱,以充分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造活力,解决科研单位科研人员对科技成果“不想转、不敢转、不会转、转不好”的问题。
《试点方案》提出,试点单位在明确科技成果转化权益的前提下,职务科技成果应部分或全部赋予成果完成人。
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试点方案》提出的“全部赋权”成果完成人,突破了以往“部分赋权”的限制,并给出了操作路径,即“试点单位将所持有的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部分赋予成果完成人,试点单位与成果完成人成为共同所有权人;也可将留存的所有权份额,以技术转让的方式让渡给成果完成人,使科研人员获得全部所有权后,实施自主转化”。这些改变,给予科研人员更大的自主性,有助于推动科技成果管理从“行政管理资产”向“市场配置资源”转变。
《试点方案》还从支持兼职创新、完善激励机制等方面提出具体举措,以推动科技成果公开交易的合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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