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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4日,自治区科技厅、自治区财政厅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2023年度激励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财政奖补专项申报的通知》,明确单个企业每年奖补总金额不超过50万元,申报截止期为9月22日18时。
“激励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财政奖补”是指由自治区财政从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中予以安排,对奖补年度企业研发经费投入给予奖励性后补助的资金。
从奖补金额看,奖补年度研发经费投入强度≥5%或奖补年度实际研发经费投入增量不低于500万元的企业,按奖补年度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增量的3%核算奖补。此外,满足上述要求的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科技领军企业,分别按奖补年度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增量的4%、5%、6%核算奖补。奖补金额不足2万元的,不予奖补。
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提醒,本次申报奖补类别为研发经费投入增量奖补,分四档进行奖补。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只能申报四档奖补中的一类。如果2022年企业没有研发经费投入(税务部门核定数据为0或者无数据)或规模以上企业2023年研发经费投入强度为0,均不能申报奖补。如企业在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和瞪羚企业资格到期后未参加重新认定或认定不通过,也不能按高新技术企业和瞪羚企业申报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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