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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监督

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 2021-06-15   柳州日报   记者 李俊 通讯员 杨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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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盯影响营商环境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着力构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亲清政商关系,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日前,记者从市纪委监委获悉,我市纪检监察机关将重点纠治优化营商环境中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及腐败和作风问题,为我市落实“十四五”规划、建设现代制造城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的发展环境。

据了解,我市已于日前印发《柳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工作方案》。方案提出,要重点纠治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主体责任不到位,职能部门贯彻执行涉企惠企政策搞变通、打折扣,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向市场主体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不兑现、新官不理旧账等重点问题,确保各项涉企惠企措施落到实处。重点纠治涉企职能部门漠视企业合法权益,不作为、慢作为、推诿扯皮、效能低下,政务窗口接待办事人员态度傲慢、故意刁难、懒政怠政,执法检查及派任务要表格多头重复、层层加码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重点查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违规审批、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为不法商人企业充当“保护伞”,党员干部在服务企业过程中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玩忽职守、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问题。该方案还针对性提出12条具体监督措施。

据介绍,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监督,以强有力的监督推动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激励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主动作为,是我市纪检监察机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视察柳州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纪检监察机关还将建立与统战、信访、发改、工信、投促等单位移送营商环境问题线索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和有效衔接,加强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点责任单位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健全工作联系、情况互通和定期会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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