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本市要闻

新能源汽车在住宅小区停放

车主继续享受月票九折优惠

  • 2020-01-08   《柳州日报》   记者 范桢

内容导航:

我市新能源汽车在停车收费方面有不少优惠政策,其中,原市物价局出台政策,从201811日至2020年前,住宅小区新能源汽车停车收费的月票收费标准可打九折。现该政策已到期,近日,市发改委出台补充通知,明确该项优惠政策继续实施。

按照原市物价局《关于柳州市住宅小区新能源汽车停车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柳价格[2017]89号),2020年前,对新能源汽车在我市住宅小区停车收费实施优惠,即月票收费标准按照住宅小区的实际收费标准打九折,此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经营者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下浮。如某小区地下车库停车收费月票标准为300/辆、月,新能源汽车打九折后的收费标准为270/辆、月,一年下来车主可节省360元。

该政策自实施以来,为推动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进入2020年后,新能源车主是否还可以继续享受该优惠?经研究,市发改委出台《关于柳州市住宅小区新能源汽车停车收费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明确月票收费标准继续按柳价格(201789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即继续享受九折优惠。该补充通知自202011日起执行。

打印 关闭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柳州市委员会主办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柳州市委员会办公室维护管理
E-mail:lzzx@liuzhou.gov.cn        电话:0772-2827140
版权所有:©2017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柳州市委员会        技术支持:柳州市信息化建设管理中心
桂ICP备2020008324号 桂公网安备450202020002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