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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执行新政策

3种情形免费,1种降费

  • 2019-07-08   《柳州日报》   记者 粟桂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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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日起,我市不动产登记费执行新政策,包括“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更正登记”等在内的4种情形的不动产登记业务,可减免费用。其中,3种免收费,1种情形的收费从每件550元降至80元。

根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方网站公布的消息,为落实国务院关于降费减负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减轻社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切实做到惠民惠企,按照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5号),有3种情形可免征不动产登记费。包括: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更正登记的;申请办理森林、林木所有权及其占用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或林地使用权,及相关抵押权、地役权不动产权利登记的;申请办理耕地、草地、水域、滩涂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及相关抵押权、地役权不动产权利登记的。

降低收费的是:对申请办理车库、车位、储藏室不动产登记,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的。不动产登记费由原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每件550元,降至按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每件80元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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