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公开征求工业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
搬迁可享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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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我市的工业布局,鼓励企业搬迁到工业园区,实现产业向园区集聚,市工信委起草了《柳州市工业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从即日起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方案》提出了企业搬迁可以享受的优惠政策,如符合条件的搬迁企业可享受原址土地收购补偿、地上建筑物(构筑物)补偿和原址土地出让净收益扶持;企业搬到新址后扩大生产规模,享受搬迁改造优惠政策后获得的资金尚不足以支出搬迁改造费用的,由企业提出申请,市政府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采取“一事一议”决定;厂房数量多、面积大的工业企业搬迁也可按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增收与补偿政策进行补偿等。
《方案》还提到企业享受搬迁改造政策的范围及条件,实施搬迁改造的企业必须是工业企业,企业原址土地位于城市规划范围内,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原址土地规划用途为商业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且具备独立开发条件。享受优惠政策条件的搬迁企业的原址土地、地上建筑物产权清晰,搬迁后原址土地需交由政府收储,企业新址项目要加大技改投入等。此外,《方案》还对企业搬迁改造资金的管理、使用和拨付均有详细提及。
市民如有意见或建议,可于2018年3月30日前以书面或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到市工信委,详情可登录市工信委官方网站(lzgx.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