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当前市直机关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同志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存在的宽松软问题,为进一步夯实市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近日,市纪委出台《关于推行市直机关党组书记向市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工作的实施意见》,并计划在本月下旬召开的市纪委全会上开展首轮市直机关党组书记述责述廉工作。
《意见》要求,全市62个市级国家机关直属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党工委)书记每年要围绕履行领导责任、推动责任、教育责任、监管责任、表率责任情况以及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打算等六个方面,向市纪委全会进行述责述廉。述责要坚持一针见血、见人见事,不搞千篇一律、不搞人人过关、不搞皆大欢喜。为避免述责报告空洞无物、述责过程流于形式,在开展述责之前,市纪委对全体市直机关部门(单位)开展落实主体责任专项检查,摸准各单位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并结合近期监督检查、巡察、约谈、函询、信访等方面了解到的情况,确定大会述责对象,对症下药进行菜单式述责、问诊式质询、个性化点评,并对述责人进行民主测评,真正让述责人在大会上红红脸、出出汗、提提神。根据测评结果,市纪委还将对“不过关”的述责人采取约谈、通报等形式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