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对高层建筑展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提高自防自救 加强救援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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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下午,我市组织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观看了全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电视电话会议,并对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进行了部署。
会议指出,目前我市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共有1118栋,百米以上的超高层建筑54栋,在高层建筑增速加快的同时,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明晰、使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装修、老旧建筑火灾隐患多等问题不断涌现。
会议要求,各部门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夏季消防检查,立即对高层建筑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公安消防部门要严格按照消防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对高层建筑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备案,并督促物业管理单位委托具备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其管理的高层建筑进行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技能,加强高层建筑火灾灭火救援准备工作。
副市长柴志远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