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召开贯彻《柳州市莲花山保护条例》座谈会
要为后人留下完整的莲花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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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的生态环境就是民生最大的福祉,我们要为后人留下完整的莲花山!”昨日,在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贯彻实施《柳州市莲花山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工作座谈会上,与会人员达成共识:将各司其职,通力合作,推动《条例》落到实处,让画卷柳州更美、更宜居。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传林、唐前明、王柳平、刘芳、梁日春,副市长旷青春,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陈大洲参加座谈会。
刘传林表示,《条例》是我市享有地方立法权以后制定的首部实体法规,是我市为保护城市绿心生态环境“量身定制”的一部地方性法规。在宣传方面,要将莲花山区域作为重点宣传阵地,将区域内的村干部和周边群众作为重点宣传人群,确保《条例》在莲花山区域家喻户晓。
“科学立法是前提,严格执法是关键。”刘传林指出,各部门要把握《条例》精神,在实践中抓好“三条线一保障”,即为生态保护设置“防线”,为长效管理理清“路线”,对违法行为划清“红线”并为有效施行提供保障。市人大常委会和城中区人大常委会也要切实发挥监督职能,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条例》落实。
座谈会上,市人大法制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城中区人民政府、市规划局、市林业局、市发改委、市司法局、市法制办、城中区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城建环保委等部门相关负责人,结合本部门职责,就立法背景、过程,《条例》的重点内容及如何贯彻实施《条例》发言。座谈会还特别邀请居住在莲花山片区的群众,就更好地贯彻落实《条例》建言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