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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莲花山保护条例》今起施行

法治护航城市“绿肺”

  • 2017-08-01   记者 陆晓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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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首部实体地方性法规《柳州市莲花山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今日起正式施行,莲花山这片城市“绿肺”将迎来法治护航时代。昨日,我市召开《条例》实施新闻发布会,向公众介绍《条例》制定和施行的相关情况。

据悉,莲花山位于我市主城区和柳东新区之间,是市区不可多得的大型生态功能区。为充分发挥其生态效益,我市将首部实体地方性法规聚焦于莲花山,并在201611月底,获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批准。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可介绍,《条例》分为总则、规划编制与建设管控、保护与管理、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附则六章共三十九条。《条例》施行后,市委、市政府将从建立莲花山保护管理机构,强化莲花山森林保护、林木种植和生态功能恢复提升,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优先安排生态建设工程和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严厉打击“两违”及非法弃土等行为,规范种植养殖及经营活动等方面入手,贯彻落实好《条例》。

新闻发布会上,市编办、市发改委、市法制办、市规划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林业局和城中区人民政府相关负责人就《条例》具体施行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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