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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对城市道路临时停车场(点)临时停车作出决定

实行一小时内全免费

  • 2017-06-03   《柳州日报》   记者闫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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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政策来了!从62日起,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在我市城市道路临时停车场(点)临时停车实行1小时内全免费。就此,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物价局 62日联合下发了《关于柳州市城市道路临时停车场(点)临时停车实行1小时全免费决定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柳州市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临时停车管理暂行办法》于今年2月正式实施以来,广大市民对其中第六条提到的城市道路非繁忙路段临时停车场(点)临时停车1小时免费如何落实非常关注。为此,市政府于61日专门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决定取消对我市城市道路繁忙与非繁忙的界定,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在我市城市道路临时停车场(点)临时停车实行1小时内全免费。

《通告》说,对停车时间超过1小时的收费标准,市物价局将按照市政府的决定,结合国家有关政策和我市实际,重新制定相关收费标准并报市政府同意后公布实施。在新的标准出台前,暂按现行规定实行。公共场地临时停车收费标准,仍执行现行收费政策。

《通告》指出,如市民发现有单位和个人未严格按照该决定实行,可拨打“12345”政府热线投诉,由市物价局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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