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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开展执法检查

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 2017-06-03   《柳州日报》   记者闫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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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委托,从61日起,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深入城中区、柳北区、鹿寨县、柳城县等地,对我市贯彻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开展为期两天的执法检查。

《条例》自201671日实施以来,我市率先在广西探索试行农村垃圾两处理两回收模式(建筑垃圾、可堆肥垃圾自行处理不出屯,可回收垃圾变废为宝、有害垃圾政补企收),初步建立起县城周边范围内村收镇运县处理、乡镇周边村收镇运片区处理和边远乡村就近就地处理的垃圾收集处理体系。

记者从当天召开的座谈会上得知,今年我市将深入实施农村垃圾两年专项治理集中攻坚,基本实现100%的乡镇有垃圾转运或处理设施,90%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在实施农村垃圾两年专项治理集中攻坚中,我市现已有47个乡镇争取到利用农业发展银行专项贷款建设农村垃圾乡镇片区处理中心项目,争取到村级垃圾处理设施项目65个。

执法检查组建议加强乡镇所在地的垃圾处理,确保垃圾处理设施正常运营。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唐前明等参加执法检查。

副市长安卫介绍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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