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螺蛳粉专项整治抽检发现四点问题
在3个重点环节上要把好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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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全市螺蛳粉生产企业约谈会,有关专家通报了专项整治和抽检情况,对存在问题进行了分析,就找出的原因提出整改意见,要求企业把好产品出产检验、生产过程控制记录、原料进货查验等3个重点环节。
我市开展螺蛳粉专项整治以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70多家企业开展了全检工作,第一季度共抽检66个批次产品,结果发现11个批次不合格,其中7个批次是霉菌超标,4个批次是大肠菌群超标。经查,不合格螺蛳粉涉及11家生产单位,这11家生产单位均持有有效食品生产许可证。其中,涉及霉菌项目检验不合格共7户;涉及大肠菌群检验不合格共4户。这些企业已被立案调查。
经过排查,霉菌项目检验不合格确认是柳州螺蛳粉(水煮型)干米粉(或调制干米粉)的霉菌项目检验不合格;大肠菌群项目检验不合格确认是柳州螺蛳粉(水煮型)配料包大肠菌群项目检验不合格。
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的专家分析原因认为,涉案批次的螺蛳粉生产时间在2月下旬至3月上旬,当时天气湿度大、温度高,造成食品贮存和生产场所潮湿,易于微生物生长。从主观方面分析,涉案螺蛳粉生产企业存在未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形,霉菌项目检验不合格的涉案企业均未对原料或成品进行霉菌项目检验,或者不进行检验就出厂销售,缺乏对霉菌指标的检验控制,部分生产单位对在原料调制干米粉的采购查验不够到位,从而造成不能保证所生产的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情况发生。大肠菌群检验不合格涉案企业在原料控制、生产关键环节控制、检验控制方面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员工个人卫生意识差,在内包装间工作时存在佩戴的口罩未完全遮蔽口鼻,有时候下班后忘记打开紫外线灯等,导致食品被污染;二是容器和工具消毒不到位导致不洁容器和工具污染食品;三是生产车间部分消毒设施失效导致无法杀灭微生物;四是未能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对所生产的每批次螺蛳粉进行出厂检验(包括大肠菌群检验),导致无法保证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专家强调,螺蛳粉生产企业采购的原辅料,除了螺蛳等部分原辅料要从农贸市场采购之外,其他原辅料必须是获证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合法产品,严禁使用“三无”产品。
此次涉案螺蛳粉企业的涉案货值金额均不足10000元,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将依据相关法律对这些企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