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整改情况首轮督查
查处到位问责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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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日从市环保局获悉,我市正在就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举报环境问题案件的查处完成情况,开展首轮督查整改。
7月14日至8月14日,中央第六环保督察组进驻广西,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督查。我市收到32批共106件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问题的案件,目前已全部完成查处工作,处罚33.5万元。其中,对4件群众举报环境问题案件进行追责,约谈政府部门8个,约谈企业6家,诫勉谈话3人,责令书面检查2人。
据介绍,为进一步加强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问题查处整改工作,实现自治区提出的“整改五十天,奋勇走在前”的目标,我市开展了中央环保督察组 交办群众举报环境问题督办工作。8月15日至20日,全市组成3个督查小组,对各县 、区办理中央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查处情况及整改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督查形式包括听取汇报 、查阅资料及现场核验等。经督查发现,部分县区仍存在环保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案件查改不彻底 、档案材料不规范等问题。
下一步,我市将深入推进案件的后续整改工作,发挥多部门联合办案的能力,通过成立整改阶段督查组、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建立后续案件整改的问责机制 、组织开展整改内容逐条逐项的“回头看”等措施,确保办理案件查处到位 、整改到位 、处罚到位、问责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