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探索耕地表土剥离再利用工作机制
将在市县两级开展试点
内容导航:
“占补平衡、占优补优”是我市对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执行的补偿原则。为加快推进我市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工作,我市年内在市县两级开展试点项目,试点总面积904亩,探索建立一套涵盖耕作层土壤剥离、存储、管理、交易、使用等全过程的工作机制。
据了解,耕作层是耕地的精华,实施表土剥离利用是新形势下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护优质土壤资源、落实占补平衡、实现建设占用耕地占优补优的重要途径。我市正在试点的表土剥离利用,是指在城乡建设过程中,将建设所占用耕地的耕作层(水田20至25厘米,旱地30厘米以上)土壤开挖到固定场地存储,再用于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的表层覆土或中低产田土壤改良的技术,原则上经剥离的土壤在两年内必须完成再利用。
目前,我市已顺利开展两个表土剥离试点项目,分别位于市区和三江侗族自治县境内。其中,市本级试点项目面积约为362亩,含五等水田297亩、九等旱地54亩。8月9日,市国土局组织土壤专家和技术单位对该项目进行了实地踏勘和土壤采样。经现场评估,能够进行耕作层剥离的约为260亩,耕作层保留完好,可以进行耕作层剥离。三江县耕作层土壤剥离试点项目,表土剥离面积为542亩,现已完成耕地土壤检测和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预计项目总投资约136.47万元。
在表土剥离利用试点方面,我市的相关工作进展顺利。泉州至南宁高速公路柳州(柳江段)改扩建工程的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工程正在实施,项目涉及柳江县永久性用地耕作层土壤剥离量10.88万立方米,临时用地耕作层土壤剥离量为3.52万立方米,耕作层土壤剥离的存储点已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