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连续两月空气质量优良率100%
前7月收获183个优良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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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6月、7月连续两月达到100%。
根据市环保部门发布的监测数据,刚刚过去的7月,全月空气中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8小时、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的日均值均未出现超二级标准情况。
据了解,7月,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为31天,其中优20天、良11天,优良率为100%。空气质量指数在24至96 之间,最小值出现在7月4日,最大值出现在7月6日。空气中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四项污染物月均浓度分别为12、16、46、26微克/立方米。
纵向比较,今年以来的空气质量明显好于去年同期。今年1~7月日均值达优良级别的天数为183天,超标28天,无效2天,优良率86.7%;去年同期日均值168天达标,超标44天,优良率79.2%。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均比去年同期分别下降9.1、4.2、12.5、18.9个百分点。
今年,我市对各城区考核空气质量。7月,市区的市环保监测站、河西水厂、市四中、市九中、古亭山、柳东小学6个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位中,可吸入颗粒物和细颗粒物的浓度,较去年大都呈现大幅下降趋势。柳东小学监测点位的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涨了2.38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