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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开展贯彻落实行政诉讼法执法检查

推进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

  • 2016-04-01   《柳州日报》   记者闫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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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昨天起,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201551日实施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市政府稳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推进行政应诉工作,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下一步,将健全行政应诉工作监督机制,在现有的制度下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考核机制,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列入依法行政考核内容,对考核不合格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依法推动职能转变,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坚持以权力清单控制权力乱作为,以责任清单约束权力不作为。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行政执法的公平正义。把行政复议的层级监督作用落到实处,坚决依法撤销、变更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实现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保障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得以贯彻落实。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芳等领导参加执法检查。

    副市长柴志远向执法检查组介绍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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