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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柳州经济稳增长的实施意见》解读之十四

“简政放权”增强投资内生动力

  • 2015-08-06   《柳州日报》   记者 梁莎莎、段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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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稳投资是稳增长的关键。改进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办法,这是《关于促进柳州经济稳增长的实施意见》力促“稳增长”的系列举措之一。实现稳增长,投资领域如何“简政放权”?84日,市发改委、市工信委相关负责人就《意见》的具体落实进行了解读。

    《意见》提出,要改进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办法。对于政府类投资项目,除国家、自治区明确规定由市级及以上投资主管部门审批的项目外,其余的审批权限一律下放县(区),前置要件的审批权限也同步下放。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阶段,除需提供土地、环评、规划、节能审查4个要件外,其他事项审批手续可以放到初步设计与概算审批后、开工前完成。实行项目核准和前置要件审批分离,核准前置只需要提供土地、环评、规划、节能审查4个要件,其他事项审批手续可以放在核准后、开工前完成。

    【解读】投资在市场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但“审批多”“审批难”“监管弱”等问题一直困扰着我市投资领域的发展。

    “这就需要改革核准制度,减少、简化、整合前置审批,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说,《意见》的出台,更加优化了审批程序,加快项目的建设进度,提高管理效能,保证项目的如期实施。

    这位负责人表示,过去存在企业投资审批周期长等诸多弊端,阻碍了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改进投资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办法,就是要创新行政管理体制,下好“统”“放”“拆”三步棋,在我市投资环境内切实营造一个务实精简 、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换而言之,凡是不以国家法律、行政法规 、国务院决定为依据设立的项目核准前置要件取消;对于国家法律 、行政法规 、国务院决定没有明确规定作为项目核准前置要件的审批手续,一律放在核准后 、开工前完成;对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作为项目核准前置要件的审批手续,实行核准前置要件清单制度,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要列出核准前置要件清单,并规范事前审查,加快同步审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为项目核准和开工创造条件。

    “这也是为了增强投融资的内生动力和长远后劲。”这名负责人说。

    市工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完善重点项目政策保障,我市企业挖潜改造资金向百项重点项目倾斜,在符合支持条件的前提下,优先考虑支持重点项目。同时,进一步优化项目审批流程,在国家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背景下,依托国家政策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并通过创新审批工作方式,探索和推进网上审批等,提高项目审批便利性,为企业提供高效、快捷 、优质审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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