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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六月底前将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 2015-04-29   《柳州日报》   记者 闫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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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举行的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按照该《报告》,市政府将在今年6月底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以推动政府和政府工作部门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责,为促进政府依法行政提供保障。

    《报告》显示,经过全市第八 轮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我市衔接上级取消行政审批项目119项,衔接接收上级下放行政审批项目70项、市本级下放到县(区)项目19项。

    根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的“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等精神和要求,为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推进我市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作用,市政府拟建立多元统一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体系: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室,负责政府法律顾问日常工作,法律顾问室设专职、兼职政府法律顾问和法律顾问助理;建立政府法律顾问人才库,将受过系统法律专业教育、具有较高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工作经验的专家学者、各领域的律师及政府法制机构人员纳入人才库;政府购买法律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方式,聘请专职、兼职政府法律顾问和专职法律顾问助理。

    我市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还将健全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在现有制度的基础上完善行政首长出庭应诉考核机制,将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列入依法行政考核内容并将指标加以细化,对考核不合格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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