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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办法确定

《三法》相加更亲民

  • 2015-04-27   《柳州日报》   记者 练冰、通讯员 林天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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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根据自治区文件精神,今年我市对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已经确定。

    据了解,此次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三种办法相结合。定额调整的部分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20元。挂钩调整部分为:对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人员,从缴费年限满15年起计算,缴费每增加1年(按累计缴费月数换算为年,保留1位小数点,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数据库记载数据为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5元。

    适当倾斜调整部分又分三种情况,每满足一种情况便可获得相关政策倾斜。第一种为:20141231日(含)前已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数据库记载数据为准),从年满70周岁起,每年长1周岁(不满1周岁的按1周岁计算),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6元;第二种为:20141231日(含)前在我区艰苦边远地区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4元;第三种为: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在本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后,月应发基本养老金仍未达到2050元的,按月基本养老金2050元计发。

    凡是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于20141231日前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含在201412月按规定核定基本养老金并在20151月按月发放的人员)均在本次调整范畴内。本次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从201511日起执行。据悉,这将是我市自2005年以来进行的第十一次为企业退休人员上调基本养老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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