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李桂华
2014年工作回顾
一 、服务深化改革和经济发展,着力维护保障民生
坚持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为第一要务 ,自觉把检察工作纳入柳州改革发展全局中来谋划和推进。高度重视依法惩治侵害民生的犯罪,坚持在执法办案中维护民生民利。组织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 ,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案件6件6人 ,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0件15人。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惩治非法经营、金融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 ,批准逮捕148人、提起公诉129人。聚焦民生 ,组织开展打击涉及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专项工作 ,查办征地拆迁领域38件43人、水利系统22件25人、医药卫生系统9件9人。
二 、依法履行刑事检察职能,着力维护社会稳定
坚持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第一责任。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 ,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 ,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4732人 ,提起公诉6094人(含上年积案)。突出打击危害公共安全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批捕故意杀人、放火、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333人 ,起诉443人。对重特大案件坚持在第一时间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
三 、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坚决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职务犯罪。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29件166人 ,其中贪污案26件、贿赂案70件、渎职侵权案31件;所查办案件中 ,大要案109件 ,占立案总数84.49%。立案侦查安全生产领域渎职犯罪案6件6人。
四 、强化诉讼监督,促进严格执法 、公正司法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
五 、扎实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着力提升检察机关公信力
着力推进全市检察机关“执法规范化、服务专门化”工程 ,组织开展“规范执法提升年”活动。市检察院修订完善106项规章制度和业务规范 ,编印成《柳州市人民检察院规章制度汇编》,进一步加强规范化管理。重视规范和加强司法警察队伍管理,组织开展警务技能大练兵、突发应急事件处置演练 ,进一步加强办案安全事故防范。
六 、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规范行使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深化司法公开 ,推进“阳光检务”。
七 、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夯实检察工作发展基础
强化思想政治和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 ,以整风精神深入整改“四风”和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广泛组织开展公诉观摩庭、办案能手评比、案件研讨等岗位练兵活动。
2015年主要工作安排
一是更加主动地服务改革发展大局。紧紧围绕柳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部署 ,充分发挥服务保障作用,妥善处理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确保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是更加充分履行检察职责。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特别是严重暴力犯罪和危害环境安全和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的犯罪 ,不断增强群众安全感。创新检察环节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加大反贪污贿赂和反渎职侵权工作力度 ,坚决惩治涉及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和行贿犯罪。
三是更加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认真研究和落实四中全会《决定》关于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 ,着力解决影响规范司法、妨害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问题。
四是更加坚定抓好检察队伍建设。切实加强思想政治、纪律作风和素质能力建设 ,加强对干部队伍的管理和监督。通过广泛开展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选派优秀年轻干部上挂下派以及加强检察人员职业保障建设等措施,积极帮助基层检察院加强人才培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狠抓党风廉政建设 ,增强检察人员制度意识、纪律观念和遵纪守法自觉性 ,坚守法律底线和职业良知。
五是更加自觉地接受监督。主动、真诚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批评、意见和建议 ,认真做好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的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深化检务公开 ,加强对基层群众的宣传和联系 ,充分运用新媒体和信息化手段 ,多种途径、多种方式地宣传检察职能和检察工作。
六是更加注重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全面深入推进“五大亮点工程”,着力抓好执法保障和检察信息化建设 ,夯实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根基。积极帮助解决派驻乡镇检察室工作中遇到的人员、用地、资金等实际困难,积极探索、拓宽服务群众新途径、新方法 ,更好地服务基层群众 ,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