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14至2015年度冬令春荒灾民生活救助工作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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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2014年底我市已投入救助资金300多万元
从市民政局获悉,我市2014至2015年度冬令春荒灾民生活救助工作开始实施,截至2014年12月31日,已投入冬春救助资金347.78万元,已有3.15万余人获得了救助。
2014年,我市先后遭遇低温冷冻、风雹、洪涝等自然灾害,全市6县及柳北区均不同程度受灾。截至2014年10月15日统计,全市受灾人口35.37万人,全市共需安排救助资金2358.63万元。
冬春灾民生活救助从2014年12月1日开始,至2015年5月31日止,共6个月(2014年12月至2015年2月为冬令期,2015年3月至5月为春荒期)。救助对象包括:因灾害造成农作物绝收或减产减收三成以上,冬令春荒期间缺粮无粮,且无自救能力,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的;因灾害造成损失,无力解决穿衣、治病等困难需政府救助的。
冬春灾民生活困难救助方式主要以发放补助款为主,发放口粮、衣被等实物为辅。救助标准是根据冬春困难灾民家庭现剩余粮食数量及现居住在当地家庭人口(不含外出务工人员)状况进行评估,从2014年12月1日到2015年5月底,按人均15公斤/月粮食、每公斤5元的标准计算,发放口粮或购粮补助,缺多少补多少,并根据困难灾民缺衣被和伤病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