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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对园区新引进重点工业项目的扶持政策出炉

  • 2014-06-15   《柳州日报》   记者 闫友明、实习生 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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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一议”项目驶入“动车轨道”

   市政府常务会近日原则通过的《柳州市工业园区新引进重点工业项目若干政策》(简称《政策》),给我市工业园区新引进重点工业项目带来新红利:对工业园区新引进重点工业项目,我市将抛出“一事一议”橄榄枝,从土地、税收等“组合政策”给予重点扶持;通过“政策养分”使入园区的项目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从而推动园区“产业聚集群”的形成并驶入“动车轨道”。

   市工信委主任牛继昌介绍,根据《政策》,我市将鼓励发展产业带动强、税收贡献大的项目,包括填补现有支柱产业关键环节中薄弱和缺失部分的项目。工业园区新引进的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作为招商引资重点工业项目给予扶持。对投资环境规模大、税收数额高和社会效益好的重点工业项目,符合条件的可启动重大项目“一事一议”程序。可启动“一事一议”程序的新引进重点工业项目包括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额在3亿元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1亿元以上)项目,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港澳台知名企业、央企、国内行业龙头企业项目,经省级以上鉴定,填补国内、省内空白的项目或具有国内领先技术水平的项目等。

   在土地保障方面,我市将大力保障重点工业项目用地需求,优先安排项目用地指标。鼓励投资者建设标准厂房,对建设标准厂房的项目优先安排土地。在税收政策方面,我市积极支持企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经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积极引进鼓励类工业项目,凡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自201111日至20201231日,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柳州市内资鼓励类产业、外商投资鼓励类产业及优势产业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在政策规定范围内免征关税。在补助政策方面,柳州市挖潜改造专项资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等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向新引进的重点工业项目倾斜。新建重点工业项目经相关程序,由相应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给予项目标准厂房实际投资额4%、设备实际投资额5%左右的补助。属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给予项目厂房、设备实际投资额8%左右的补助。每个项目当年最高补助不超过500万元。

   按照《政策》,凡未经国家和自治区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不得收取。新建重点工业项目生产用水、用电、用气,按柳州市同类行业目录价格执行,生活用水、用电、用气按城市居民标准执行。

   此外,重点工业项目由市级职能部门及项目所在地职能部门人员组成专门机构,协助企业办理项目备案、核准、环评、安评、用地预审、工商登记等相关手续,提供“一站式”服务,实施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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