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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需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从5月21日开始,市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分组对我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展开执法检查。
《消防法》实施以来,我市加大消防经费投入,完善消防基础设施,创新社会消防管理,健全城乡火灾防控体系,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全市未发生特大火灾事故和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但也存在如下问题:根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我市城市建成区应建消防站20个,现只有10个,规划和在建的4个,消防站建设有待加强。经初步统计,全市共有高层建筑800多栋,其中已建成和在建的100米以上的超高层建筑就有23栋,但目前我市配备的登高平台消防车最高举升高度仅为53米,难以满足高层建筑灭火的需要。
为此,我市下一步将加快推进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争取至2015年前,全面完成新消防指挥中心、消防培训基地、战勤保障基地和水上消防站的建设。配备应对处置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大跨度空间建筑等火灾的装备。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苏爱群、梁樑、韦开翔、刘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莫恃群参加汇报会和检查。副市长、市公安局长周长青汇报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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