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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新规

  • 2014-02-08   《柳州日报》   记者 唐小玉、通讯员 吴漩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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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周起超标车停止上牌

   昨天,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再推电动自行车注册新规:210日(下周一)市车管所将对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系统进行升级,届时,非《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目录》(下简称《目录》)内的两轮电动车将一律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市车辆管理所相关负责人介绍,广西相继出台《目录》和电动自行车牌证工本费收费标准,我市210日起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系统进行升级后将正式实施。不过,此前购买的非《目录》内的车辆仍可注册登记(以电子版发票显示的时间为准),停止办理的时间交警部门将视系统升级的情况另行通知。系统升级后,非《目录》内的超标两轮电动车将一律不能办理注册登记,电动车注册登记工作更加规范化。

   交警部门提醒,有计划购买电动自行车的市民请仔细查看《目录》,选择符合国家规范的电动自行车;如果近段时间已经购买了新车的市民,请仔细查看核对自己购买的车辆是否在《目录》内。如果是非《目录》内的车辆,请尽快到各城区交警大队及市车管所、车管所河西分所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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