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2014年1月10日至12日召开,任命潘海峰为副市长
12月25日至26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为民办实事实施情况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13年市本级财政支出预算的议案、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出缺情况和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审议了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有关事项,决定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于2014年1月10日至12日召开。会议还表决了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潘海峰为副市长。
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卓新主持。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苏爱群、梁樑、韦开翔、唐前明、刘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莫恃群,秘书长刘玉参加会议。
副市长王柳平,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赵志军,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韦震玲等列席会议。
受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杜伟委托,市委组织部副部长马克兵代表市委对拟任职人选作有关情况介绍。拟任职人员作供职表态发言。
经分组和联组审议,会议以电子表决的方式表决通过了《柳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出缺情况和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柳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草案)》《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列席人员的决定(草案) 等事项。会议建议2014年1月10日至12日召开的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的议程为:听取和审查柳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柳州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柳州市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4年财政预算;听取和审查柳州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柳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其他。
会议还表决了有关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辞职事项。
会议表决后,周卓新为潘海峰颁发任命书。
会议还邀请了张国新等3名市民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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