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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租汽车营运价格下月起开始调整

  • 2013-06-28   《柳州日报》   记者 张晓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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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步价拟由3元改为6

不再收取燃油附加费,车公里价由1.5/公里调整至1.7/公里

   下个月“打的”的市民就要注意了,如果看到车上有黄底红字的“新运价”标签,起步价就调整到了6元。昨天,市物价局、市交通局、市质监局联合召开我市出租汽车营运价格调整媒体见面会。会上公布:从71日起调整我市出租汽车营运价格,过渡到91日后统一执行新运价。

   据介绍,调整出租车价格是为进一步理顺我市出租汽车营运价格,在成本监审、广泛论证和召开听证会的基础上,经报请市政府同意后作出调整决定。

   营运价格调整方案

   起步价:1公里内(不含1公里)61-1.499公里71.5-1.999公里8元。车公里价1.7,即2公里以后每增加200米跳表一次增收0.34元。空驶里程补贴费:7公里以上每公里加收车公里价50%的回空费。夜间行驶补贴费:夜间23时至次日凌晨6时营运按车公里价加收20%等候费:等候时间5分钟内不收费,超过5分钟的按超过部分每累计3分钟按车公里价的50%加收停车等候费。路桥费:载客营运中车辆过路过桥费使用路桥IC卡的,乘客不需支付路桥费,现金支付路桥费的则由乘客按实际发生额支付。区间费:凡是营运出租车行驶里程公里数超过15公里(15公里)加收区间费10/车次。每车次收取燃油附加0元。如遇油价变动,另行制订出租汽车营运价格与燃油价格联动机制。

   据介绍,在201371日至831日过渡期间,允许新旧价格存在,201391日起统一执行新的出租汽车营运价格。在过渡期内,凡是计价器已经检定合格的,都在车身醒目位置张贴有黄色的车价标签;凡是在这个期间计价器未调整的,仍然按照原标准收费。

   新旧方案变化之处

   起步价拟由一公里内3元调整到6元,不再收取燃油附加费;车公里价由1.5/公里调整至1.7/公里;空驶里程补贴费不做调整;夜间行驶补贴费收费时段由23时至早上5时调整为由23时至早上6时,收费标准不变;等候费由现行的等候10分钟内不收费,等候超过10分钟的每增加1分钟收0.3元等候费,调整为等候5分钟内不收费,等候超过5分钟的按超过部分每累计满3分钟按车公里价的50%加收等候费;营运出租车行驶里程数超过15公里(含15公里)加收区间费10/车次(新增项目)。

   执行新方案后,乘车5公里车费由原来的12.8元变为13.44元,增长5%;乘车7公里车费由原来的15.95元变为17.01元,增长6.6%;乘车15公里车费由原来的33.95变为47.41元,增长40%(以上价格不含等候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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