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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医保卡暂停发放

  • 2013-04-29   《柳州日报》   记者 张蔚、通讯员 潘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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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您关注社保部门的过渡期解决方案

   为解决我市社会保障卡正式发行前过渡时期我市居民医保及六县城镇职工医保新参保、卡损毁挂失等用卡问题,并力争在今年内发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规范的社会保障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从今年51日起,在全市(市本级和下辖六县)暂停发放柳州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卡。

   过渡时期城镇居民医保用卡解决方案为:全市城镇居民医保新参保、卡损毁挂失等不再发放居民医疗保险卡,仅发放柳州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证,凭该证和身份证(户口本)即可办理居民医保相关业务;已经参加居民医保但尚未领取到居民医疗保险卡的人员,不再补发居民医疗保险卡,凭已经发放的居民医保证和身份证(户口本)办理相关业务;已经领取居民医疗保险卡的参保人员,凭居民医疗保险卡和居民医保证办理相关业务。待社会保障卡正式发行后,根据有关规定再领取社会保障卡。

   那么医保卡暂停发放期间您该怎么办?过渡时期有六县城镇职工医保用卡解决方案:六县职工新参保、卡损毁挂失时改为领取目前市本级城镇职工医保使用的牡丹社保IC卡。牡丹社保IC卡由工商银行有偿提供,每张卡工本费20元,由工商银行向参保人员(单位)收取。之前六县城镇职工已经持有的居民医疗保险卡可以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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