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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取消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 2013-04-29   《柳州日报》   记者 张晓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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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居民负担减轻

   从市物价局获悉,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的相关通知,从2013年起,我市有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被取消或免征,每年可减轻企业和居民负担约2370多万元。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发出的通知,自201311日起,取消和免征税务发票工本费、户口簿工本费、城市房屋安全鉴定费等30项涉及企业和居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我市涉及项目的有:税务发票工本费、户口簿工本费、户口迁移证和准迁证工本费、企业注册登记费、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采矿登记费、城市房屋安全鉴定费共8项。

   同时,从今年起我市还按自治区物价局规定大幅降低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标准:单位或个人委托单纯存档费由每份每月5元降为3元,个人委托人事关系代理费,由每人每月20元降为10元,单位委托人事关系代理费由每人每月20元降为12元,平均降幅近40%。该项收费将年减轻群众负担约63万元,且在3年后自动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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