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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人大代表提出十一件议案

  • 2013-03-01   《柳州日报》   记者 粟桂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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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转为建议批评意见交办

   昨日上午召开的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委托的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11件代表议案。

   经表决,11件议案全部作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转交市政府办理。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卓新主持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苏爱群、梁樑、韦开翔、唐前明、刘芳等参加会议。副市长崔惠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莫星勇、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梁聚武等列席会议。两名市民旁听了全体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关于代表议案的初审报告。接受审议的11件代表议案涉及城建环保、政法、财政、教科文卫等方面,重点关注社区办公活动用房过于分散、改制企业非生产性资产划归、构建食品安全管控体系、柳南区新云村龙屯安装自来水、乡镇集镇垃圾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加强柳江河上游地区水资源管理保护与开发、实行垃圾分类回收处理等问题。

   经分组讨论审议和联组审议,会议表决通过《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柳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议案审议情况的决议》,11件议案全部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转市政府办理,不予立案,报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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