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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三天三倍工资调休两倍工资
问:
春节期间,当家家户户团圆在家享受天伦之乐时,有一部分劳动者却坚守在工作岗位上。有读者请本报记者帮打听一下,春节上班工资该怎么算?
答: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的安排,2013年春节从2月9日至15日放假调休,共7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即2月9日、10日、11日这3天为法定休假日,2月12日至15日属于调休的休息日。根据我国有关劳动法规,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另外支付给劳动者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或日工资标准300%的工资。法定公休日上班的,另外支付不低于本人基本工资的200%的加班工资。
法定节假日每日加班工资计算方法:月工资÷21.75×300%法定公休日每日加班工资计算方法:月工资÷21.75×200%以市区最低工资标准1000元来计算,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2月9日、10日、11日这3天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另外支付给劳动者不得低于137.94元的加班工资。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2月12日至15日这4天调休的休息日工作的,可按同等时间补休;未能补休的,按照劳动者本人日工资标准的200%支付。经人力资源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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