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给“三无”电动车上牌
自电动车登记备案工作开展以来,有不少市民因自己的电动车没有车架号或车架号模糊失望而归。而一些电动车修理店见缝插针私刻车架号牟利,本报4月20日5版对此现象曝光后,昨天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作出决定,重申私刻车架号不予办理登记备案,坚决杜绝黑车蒙混过关情形发生。
针对本报曝光的一些电动车维修店提供打(改)车架号,无形中让黑车赃车合法化问题,交警部门表示,车架号就是电动车的“身份证”,每辆电动车都有对应惟一一个车架号,私刻车架号是不允许的。在各电动车登记备案点,工作人员若发现私自打(改)车架号的两轮电动车,将一律不予办理登记备案。如果发现有两辆相同车架号的电动车,且已有一台办理登记备案的,另一台受理时需查验车辆的品牌型号、颜色、电机号是否存在一车多次登记的现象,避免黑车蒙混过关。
“三无”是指两轮电动车在无车架号或无法识别车架号的前提下,同时还无发票、无合格证。
这一类“三无”电动车不予登记备案,除非车主能提供购车发票或合格证。因为购车发票和车辆合格证是交警部门确认车辆合法来源的重要途径,也是市民办理电动车登记备案必须提供的基本资料。交警部门表示,无法提供上述材料不予登记。市民在选购电动车时,一定要注意车辆来源的合法性,不要为了贪便宜而放弃索要发票或车辆合格证。
截至5月2日,全市各登记点办理业务共计约11.5万笔。无车架号或车架号锈蚀无法识别的电动车暂时不办理登记业务,但可在6月10日后,到市两轮电动车登记备案领导小组指定点,由工作人员进行打刻车架号后予以登记备案。对此类车辆登记备案延长至12月31日并实行免费办理,此业务不可代办。
上一篇: 我市严打非法使用工业明胶行为 || 下一篇: 柳州工业博物馆震撼开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