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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江河恢复常态管理

  • 2012-02-14   《柳州日报》   记者 张晓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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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处置龙江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通知

   昨天,记者从柳州市处置龙江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获悉,目前,柳江水体中镉含量浓度符合国家标准,指挥部决定取消《关于禁止取用柳江受污染河段河水作为饮用水的紧急通知》《关于禁止取用柳江露塘断面以上受污染河段河水作为饮用水的紧急通知》。

   自我市接到河池市龙江河发生重金属污染通报后,开始打响了“柳江保卫战”。125 日,市处置龙江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下达了《关于禁止取用柳江受污染河段河水作为饮用水的紧急通知》;126日,下达了《关于禁止取用柳江露塘断面以上受污染河段河水作为饮用水的紧急通知》,根据两个《通知》,处在两个河段的河水禁止作为饮用水使用。

   目前,据环保部门检测,两个河段的水体中镉的浓度已符合国家标准,经自治区处置龙江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同意,市处置龙江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决定解除上述两个《通知》。至此,龙江与融江汇合口至其下游4公里河段、柳江露塘断面以上河段恢复常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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