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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推出多项政策措施让众多“新柳州人”喜跃“龙门”

  • 2011-08-13   《柳州日报》   记者 闫友明、张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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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有赚头生活有奔头

   广东省近日从优秀工人、农民中选拔基层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少外来务工人员获得了“鲤鱼跃龙门”的机会。而在我市,亦有一群活跃在各行各业的“务工大军”,他们也拥有越来越多类似“鲤鱼跃龙门”的机会。811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委获悉,去年8月以来,已有800多名外来务工人员在我市办理落户,并有41户外来务工人员在申请参加经济适用房时中签买房。他们从感知柳州到认同柳州,再到拥有幸福感和归属感,如今已成为建设更加美好柳州的新生力量。

   去年7月底,我市下发了《柳州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暂行办法》,进一步放宽了来柳务工人员在柳落户的条件,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具有合法固定住所,在稳定职业工作岗位工作半年以上,并参加我市社会保险,实际缴费满半年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高中以上毕业证书并持有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外来务工人员;在我市范围内暂住2年以上,累计缴纳社会保险2年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荣获县(区)级以上优秀农民工、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外来务工人员”的,可在柳落户。对于外来务工人员来说,这一制度改革让他们吃了一颗“定心丸”。当然“定心丸”还不止于此,市住建委住房保障科有关人员说,针对外来务工人员普遍存在住房困难问题,我市适时出台了有关政策,规定“凡在市区居住、工作满3年的外来务工人员均可按我市市区居民同等待遇,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和承租公共租赁住房”,解决了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问题。目前,我市已有500名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参加静兰苑和壶东苑经济适用房摇号,其中41户中签买房。

   另外,记者从市教育部门得知,除了住房,在推进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过程中,我市也将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列入教育经费预算,统筹安排。全市所有公办学校都开始接受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并免收借读费。目前全市共接收5万多名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让他们享受与我市居民子女同等待遇。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介绍,除了解决外来务工人员的落户、购房及子女入学等热点问题,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还免费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政策咨询、求职登记、就业信息、就业指导等“一条龙”服务,在全区率先实行的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和劳动用工合同备案制度,为进城务工农民营造良好就业创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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