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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发布《201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12日,市政府发布了《柳州市201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该方案标注了12个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面积6717.38平方公里,占全市面积的36.12%。
这12个防范区为:市区崩塌、滑坡重点防治区,市区地面塌陷重点防治区,柳江县东部滑坡重点防治区,鹿寨县东部、北部和中部滑坡重点防治区,鹿寨县平山、中渡崩塌重点防治区,融安县北部滑坡重点防治区,融安县城及桥板至泗顶地面塌陷、崩塌重点防治区,融水苗族自治县县城及融江沿岸崩塌重点防治区,融水县西北部崩塌、泥石流重点防治区,融水县洞头、元宝山、香粉、安陲崩塌、泥石流重点防治区,融水县北部滑坡、崩塌重点防治区,三江侗族自治县古宜、斗江、程村滑坡、崩塌重点防治区。
我市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每年的主汛期(4至9月),主汛期降雨量约占全年降雨量的80%以上,强降雨引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常在此时段发生。此外,由于自然 或人为因素造成的地下水水位下降,在地面塌陷易发区和岩溶发育区全年均有可能诱发地面塌陷和地面沉降地质灾害,原有的地面塌陷危险点也可能加剧或诱发新的地面塌陷。为此,各县区及相关部门需尽快制定出具体的防灾措施,加强群防群测体系的建设,尽最大努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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