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归公益性医改为人民
当前,我市正在推进30%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县(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启动60%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乡镇卫生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着80%以上的基层群众服务任务。长期以来,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一个最薄弱的环节,服务能力不强、质量不高,造成大医院人满为患,医药费用上涨较快,个人负担加重,群众“看病难、看病贵”。
10月29日召开的2010年市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通过了《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及《柳州市乡镇卫生院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柳州市行政村卫生 室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柳州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柳州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和《柳州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经费保障暂行办法》等五个配套文件。“1+5”文件的实施,将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市基层医药卫生服务体系。
这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的重点,就是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把更多的财力物力投向基层,把更多的人才技术引向基层,强化基层医疗机构的公益性特征,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消除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逐利倾向,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把工作重心转到为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服务上来。
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的思路是:按照公益性方向,坚持政府主导,强化政府职责;坚持扩大服务,降低药价,确保人民群众享受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并从降低药价中得到明显的实惠;坚持综合改革,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人事、分配、药物、服务、保障制度改革;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建立新的充满活力的长效机制。通过改革,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公益性的管理体制和新的运行机制,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医务人员素质显著提高,人民群众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得到基本满足。
管理体制改革的出发点是“回归公益性”;人事制度改革的核心是“定编定岗不定人”;分配制度改革的重点是“两个考核、两个挂钩”;基本药物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取消‘以药补医’,实行‘零差率’销售”;服务机制改革的关键是“确保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保障制度改革的关键环节是“财政补偿到位,保障正常运转”。
我市第一批试点县(区)包括:4个城区和柳东新区,融安县、融水苗族自治县、三江侗族自治县,共77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第一批试点乡镇卫生院综合改革时间从2010年9月14日至11月10日;第一批试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综合改革时间2010年9月14日至11月25日。第二批增加鹿寨县作为自治区60%综合改革试点县,从12月1日起启动综合改革工作,在12月31日前完成综合改革工作。柳江县、柳城县列入2011年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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